不解。意:不明瞭、不清楚。

Hugo,我沒覺得」不解」有什麼錯。
這是她的言論自由。

不解妳留下這篇留言:

棒~~~你這招夠狠...
也不用什麼搬走,什麼狠一點了。
你就把那女人做了什麼見不得人,怎麼不好的事都寫上來。
網路就可以幫你放送,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。
要不要連照片也PO上來,這樣大家看到她,還可以一人幫你吐一口口水...
保證幫你報仇...
嗯?有你孩子的照片...
這樣下次我在路上,如果看到有女人帶著你孩子,我會記得幫你指指點點她一下...
反正得不到就毀了她....哈!!

我不懂,傻瓜心太軟這篇文章,是我淺意識裡,真的想毀了她嗎?
實話,我不是個好男人,但也沒壞心肝的想去毀了她。

不解妳說:整個部落格,都透漏這樣的訊息?

看樣子,我的文字確失控了。

這讓我想起了她說的:全世界的人都覺得我愛她,而她卻感受不到。
個性使然,難怪我會走向這條路。
用自以為是的方式,去愛一個人。而這方式卻不是對方能理解的,惘然。

我想,藥吃多了,人也迷糊了。
不解啊!不解!妳是第一位讓我在部落格裡失控的人。
寫部落格這麼多年,從Y處躲到這邊來,就是想說心裡話。
也許我反應過度,像刺蝟的防禦起來。

Hugo,你說的沒錯,我是還愛著她,所以反感」不解」的文字。
矛盾的情愫,連自己都氣自己。

Tweety,我今天失控了。呵呵!
有時候,真想切開這顆豬腦袋,看看裡頭裝了什麼?
朋友常笑我,很厲害解決別人的情感問題,自己卻弄得一蹋糊塗。
真是見笑了。

不解,此文在自省後寫給妳。

窗外的雨下過後,就會天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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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格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