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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覺得,網路不是壞媒介。


在部落格看了好多故事,如果拍成戲,一定精采。


其實,如果認真看,用心體會,你會發現蛛絲馬跡。


就會像我有這種感覺;可惜。


 


原本可以談的來的格友,卻因為虛擬的不真實,而斷了緣。


喔!不是說我,我真人跟部落格裡是一個德性的。


文字很奧妙,隨著看的心情,就會有不同的解讀。


心情好,是個幽默的搞笑。


心情不好,就是個惡意的諷刺。


 


兩個很好的文字朋友,是什麼原因?緣盡了?


別人的煽風點火?這麼輕易?


還好,格爸不要臉。我有大多人的電話,要不然就是MSN


我一定問清楚,說明白。


我寫的人,並不止兩個人,有多數人。


我覺得可惜,就這樣結束了。


 


AC不爽了,爲什麼會想到要B來傳話?


AC都跟B很好?奇怪?


B如果可能是鬼,那AC就毀了。


因為DB很好,D又討厭A,所以BD影響。


馬的!好亂喔。


 


我不會聽誰跟我說什麼,我會跟當事人說明白。


有些格友不見了,我都懷疑,我是不是被別人做掉了。


格爸!你白癡啊。你都不去人家家裡坐,誰理你啊。


好啦!我會到處走動一下拉啦,這樣行嗎?


 


你知道我在寫你。


找個機會,留下文字,說個明白。


別讓緣份;可惜。


 


挖哩!天要亮了。


該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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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格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