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我又去人家部落格逛逛,
不逛還不知道她寫了一篇文章。
其實她跟格媽比較親密,我跟她偶而哈啦兩句。
(請看她酸溜溜的回應;猜她是誰?)
超長的標題,30個字還不包括符號。如下:
『終於......終於是自己發現,但是操縱精選名單的人,你們可發現滄海中的遺珠 』
整篇文章看完,我居然變成主角;是一隻豬..不;是遺珠。
開始臉紅心跳,不知所措。
文章的簡要內容就是說,我的文章沒上過精選啦。
問我真心話,想過上精選這件事嗎?
當然想過,我還認真的寫過一篇文章;標題如下:
『一週年了!我要上精選啦!』
不過!我都沒有PO上來過。
原因是…我想..我想要,部落格小子與小妞,
心甘情願的選我,而不是被逼的。呵呵!
不過為了搏君一笑,我就PO上來了。
格爸的幻想對白,以下簡稱小子與小妞。
『小妞!又有人在說我們的壞話了耶!』小子
『誰啊?這麼大膽子!』小妞
『就那個怪怪的叔叔-格爸啊!』小子
『他想幹麻啊?』小妞
『他寫了一個標題>>>一週年了!我要上精選啦!』小子
『他!他!他這不是強人所難嗎?』小妞
『小妞!念在”胖子”跟妳也不錯的份上嘛。』小子
『……….』小妞
一週年了耶。
2005-11-20那天,在部落格放上第一篇文章。
至今,文章從來沒上過精選。
I wish yahooblog can see this article
哇!格爸繞英文喔!
為了讓部落格小子或小妞,感覺我有點程度和水平,當然文法不一定對。
線上翻譯這東西還真方便,打個中文,英文也就跟著出來了。
一週年了耶。
認識了許多談心的好友,真是幸福。
今天我不想稱讚yahooblog,因為這樣有點狗腿;為了想上精選。
【疑?啊你的標題不是寫說”一週年了!我要上精選啦!”】
不過有時我還真懷疑這小子跟小妞,到底懂不懂格爸的幽默。
還是像學校那樣,準時上下課的就有全勤獎。
我是很懶啦,中間還停了2個月沒寫文章,像似壞學生。
也許我的文章很漂移,有時水準高,有時沒水準。
唉呦!你叫我一個粗人怎麼寫好文章。
一週年了耶。
發明了,部落格新"脫光光"串聯遊戲規則如下述五點:
1.照片須年滿21歲
2.拍照時,身上不得穿任何衣物
3.容貌絕對要一眼認出,不得遮掩
4.不得移花接木,假借他人照片刊登
5.不得用漫畫取代 其餘自行創意解決
那次比賽,我以為這一脫一定上精選,結果?當然沒有!
敗壞社會風氣的照片,怎能上精選!
不過老實說;小子跟小妞你們倆,沒有因為我的創意噴飯嗎?
還是希望我再PO一次,讓你倆回憶?
一週年了耶。
你說感動嗎?當然!
當初的奇摩聊天室、交友、到現在的部落格。
格爸一直相挺到現在,雖說幹角過,但!也沒離開過。
奇摩啊!奇摩-也該頒個終身成就獎吧!
當初我也是因為聊天室,才娶到美嬌娘-格媽。
其實寫了這麼多,只為了上精選?
40歲了,大風大浪看了一半。
能上,就虛榮一下。不能上,不就賭爛一下。
一週年了耶。這篇會上嗎?